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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六本源魔法:分類與解釋
 
  • 前言
  為何是「十六」種而不是更多或其他?甚至為了將就這些,還被迫做出更大的「架構」?
 
  老實說,當初在寫的時候就是受到《迷霧之子》的影響,想說魔法種類總有個限制,不然分類的目的是什麼?所以就是十六種囉!至於為何是「十六」,就自己去找「書」來看吧!
  
  還有,其中幾種魔法的想法也是來自《迷霧之子》,沒辦法,那太好看了!
 
  那「本源」是什麼意思?該不會也跟別的書也有關吧!
 
  嗯嗯!沒錯,這次就是《噩盡島》了,至於原因是什麼?也是請你自己去找書看囉!然後好好體驗這兩本書的作者的厲害之處!
 
 
  •  以下是分類標準及解釋

 1.創造:藉由極強大的魔力,將大量離散於空間中的能量凝聚成實體的物質。是為「最高魔法」,因為這是以下所有魔法存在的基礎。又稱為「創世魔法」,是世界的開端。此魔法由造物主所掌握。

 2.奉獻:藉由犧牲自己全部或部份所擁有的事物,來換取不成比例的代價。而其代價理論曾經被魔法界激烈的辯論,而目前則因統御魔法的某些效果而結束。是所有魔法中唯一可能不受法理限制的魔法,可以達成許多不可思議的事,例如:弒神。

 3.滅絕:與創造相對,直接化散空間中所有實體物質,並從中取得巨大能量,以供應未來的創造所需(質能守恆)。是為「末世魔法」,因為是它讓末世降臨。同時是推動一切事物改變的力量,是進步的根源,不完全是負面,與拘泥保守的「恆存」完全不同,而且對立。

 4.恆存:將一切事物的改變過程停止,使其保留最初的面貌;令滅絕停止運作、讓崩潰不會發生。是物質穩定存在的原因,是世界安定延續的基礎。所有物質經「創造」後一律具有恆存性質,不會立刻崩散。是為「上世魔法」,沒有恆存隔在滅絕和創造之間,創、滅將不斷交替發生,世界不會存在。

 5.生命:是存、滅兩魔法平穩運作下的產物,是除了神和造物主以外唯一可以操控魔法者。本質就是「累積」,理論上在無限世後,生命會超越神,成為和造物主相庭抗禮的存在。從生物角度來說,它在大滅絕後帶來新物種、新希望。

 6.法理:所有物質一經創造,就被恆存和滅絕接管,而協調其中的即是法理。作為制衡三者運作的力量,它具有最高的權威。其中的「天道」更是世間一切事物運作的準則,是為「永世魔法」。它同時是「神之源」,神存在的原因。

 7.降靈:一說為「真魔法」即符合一般人所認為真正的魔法。包括所有符合「等價交換」的魔法,其包含種類之多,難以估計。例如:屬性、黑白、召喚、傳送、靈識等。

 8.惡魔:邪惡魔法。「目前」泛指所有遭人不當利用或被人厭惡的魔法,並沒有明確範圍,很少有真正屬於這一類者。

 9.除魔:是現在魔法幾乎消失在世界上的原因。將一切受到非高等魔法影響的事物恢復成原本狀態、除去魔法能力、消除空間內所有魔法。

 10.蔽障:用來遮斷一切魔法影響、隔絕或切割時空、躲藏或偽裝的魔法。是一切祕密或壟斷的源頭,也是保護自己最好的魔法。

 11.還癒:包含復原和治癒,是前十種魔法融合運用的產物,使用者必須具備較高智慧。其本質是「平衡」,實際上的施展難度絕不亞於創造。

 12.心智:宇宙最偉大的力量,是魔法存在最重要的價值。洞悉一切,是歷史的來源,是使用魔法的基礎。「無限心智」為造物主所有。

 13.預知:與心智相對。心智可以知道過去,預知則是探查未來,兩者是一體兩面,都是為了「現在」。心智、預知兩者神人共有。

 14.統御:控制,保證一切依自己意志發展、「改變機率」、建立層級、控制思想、「逆天」。「最高統御」為造物主所有。

 15.時空:可以操控自身或他人的時間和空間。穿梭時空、跳躍次元、「訪神」。

 16.逆源:可以逆返一切魔法,不是恢復、不是創造,是將一切使用過的魔法,回到以前的狀態。是一切魔法的終點。PS:一開始使用會直接把目標返回到創世之前(完全消失),但經過練習,讓精確度提昇後(至少要能控制在十年以內才有意義),則可以達到永駐青春的效果。
 
  • 後記
  完成這篇文章,花了一些時間,光是在草稿的部份就寫了好幾個版本……看似已經完美,但是!
 
  這一篇文章裡所寫到的各式魔法,在我之前的想法裡,應該已經能包括所有的魔法,但似乎不只是這樣,因為我後來發現,這裡的魔法比較像是我對於整個「世界」的描述,是這個世界建立的基礎,而不是一些「人」可以用的到的東西。
  
  都太哲學了!根本是我自己思想的紀錄。
  
  所以我決定把這一套魔法分類連同我那些新的想法,一起放進更大的架構裡,那就是〈魔法分類大綱〉,並且修改了它的名字(原版是「魔法分類大全」,很顯然我當時真的以為這就是全部了。),讓他隸屬於最大框架的一部分。


      打好久啦!

      累死人了。

      這是我自己想的,就降!!!

      第一次發布日期:2011-11-14 13:52:18


       這次有做一些更新,增加了前言和後記的部份,並且修改了篇名,再一次發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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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玄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